李国成:电子发票并未真正延后,仅延长缓冲期恐混淆商家
- Admin
- 2 days ago
- 1 min read

马青中委兼雪兰莪州署理团长李国成指出,首相宣布将年销售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企业落实电子发票政策的“宽限期”延长一年,实质上并非延后政策,而只是将原本6个月的缓冲期延长至年尾,政策本身并未改变。
他表示,政府的宣布方式容易让商家误以为电子发票政策已被推迟或暂缓执行,实际上,企业仍需在既定框架下继续准备,只是罚款暂时不施加。这种表述上的模糊,反而加剧中小企业的困惑与不安。
李国成指出,对许多传统商家而言,问题从来不是“多给几个月不罚款”,而是是否具备人手、技术与资金条件去全面配合新制度。在现实经营压力未减的情况下,仅延长缓冲期,并未真正解决企业的结构性困难。
他强调,过去半年已有不少中小商家因无法适应电子发票制度的准备成本与行政负担而选择关店或退出市场。如今政府才宣布延长缓冲期,对已承受冲击的商家而言,已无法产生实质帮助。
李国成认为,政府在推行重大制度改革时,必须清楚区分“政策延后”与“宽限期调整”,否则只会在社会上制造错误预期,进一步削弱政策公信力。
他重申,若政府真要协助中小企业度过艰难时期,就必须正视制度与现实之间的落差,而不是仅通过延长缓冲期来缓解表面压力。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