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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友凤:女性成就获肯定,CEDAW 30年性别平等仍存落差

  • Apr 30
  • 3 min read

马华妇女组主席拿督黄友凤律师表示,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旺阿末法立日前指出4名女性曾出任我国司法体系最高职务,充分体现“才华不分性别”的理念,令人深受鼓舞,也再次证明女性在各领域的表现毫不逊色。


黄友凤说,大马司法史上曾经出现的首位女性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是敦东姑麦润,首位女性上诉庭主席是丹斯里罗哈娜尤索夫,首位女性马来亚首席大法官是已故丹斯里茜蒂诺玛,以及现任的首位女性东马首席大法官拿督阿兹纳瓦维,这些女性在司法领域的卓越成就,不仅是个人荣耀,更是国家迈向性别平等的重要象征,彰显女性不断突破传统限制、逐步迈向领导层的成果。


她认同阿旺末法立所指,这些曾经和目前担任我国司法体系最高职务的4名女性正是知人善任、刚正不阿,以及国家致力于打造两性平等的最佳体现,让人感到鼓舞。


“我希望我国更多有能力的女性能真正被重用,不要成为历史。我也相信各领域都有许多非常杰出的女性。这些不仅仅是任命,更是里程碑,证明才华不分性别,不管是在政府机构或私人领域,都应该以能力作为考量,而不是优先提拔男性。”


她强调,女性在领导、决策及专业领域的参与,不仅不会削弱社会发展,反而有助国家迈向更全面与包容的进步。


黄友凤指出,尽管女性在高层领域不断取得突破,但我国在落实性别平等方面仍存在明显不足。她引述马华妇女组于2025年国际妇女节配合《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30周年所提呈的10项诉求请愿书,指出社会现实仍令人忧虑,反映现行制度与环境仍未能提供足够保障。


她也指出,现实中仍有多项结构性问题有待改革,包括婚内强奸的法律认定、女性制度保障不足等,至今仍未获得全面正视。同时,马华妇女组长期提出的关键诉求,如终止单方面为子女改教、制定《性别平等法》或《反性别歧视法案》、改革性罪犯登记制度等,依然未全面落实,反映我国在推动性别正义方面仍有显著进步空间。


马华妇女组在请愿书中进一步提出多项改革建议,包括终止前配偶单方面更改子女宗教信仰的权利、制定性别平等或反歧视法案、改革性犯罪者登记系统、废除婚内强奸豁免条款(刑事法典第375A条)、全面禁止童婚、加强赡养费执行机制、提升可负担托儿服务可及性、提高女性政治参与比例、推动《社会工作专业法案》,以及强化性别暴力相关法律,以全面保障妇女权益。


黄友凤强调,女性不仅在司法界表现卓越,在经济、社会及各专业领域同样持续发挥重要作用,是国家发展的关键支柱。因此,政府必须更积极推动制度改革,确保女性权益获得实质保障,而非停留在原则层面。


她呼吁,唯有从法律、政策到社会意识全面提升,才能真正实现性别平等,让每一位女性都能在公平与安全的环境中发挥潜能。


她也呼吁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并支持女性权益议题,携手打造更公正与包容的社会,让性别平等从愿景走向真正可落实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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